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,另一方是否有权要求返还?本文通过一则真实案例,梳理此类案件中的常见争议焦点及相关法律要点,供有类似需求的读者参考。
案件概述
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,另一方要求返还,是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。本案中,当事人发现丈夫在婚内向他人转账,遂委托律师提起诉讼。法院经审理后,确认部分赠与行为违反公序良俗,判令第三者返还部分赠与款项。
案件背景
当事人是赠与合同纠纷中的原告(女方,化名:陈女士)。她与丈夫(化名:李先生)系夫妻关系。婚姻存续期间,陈女士发现李先生长期与婚外异性王女士保持不正当关系,并多次通过微信、银行账户等方式向王女士进行赠与。陈女士向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确认李先生对王女士的部分赠与行为无效,并判令王女士返还相应款项。王女士辩称其与李先生系正常朋友往来,转账系借款或赠与,不应返还。
当事人身份:赠与合同纠纷中的原告(原配妻子)
核心矛盾:陈女士主张李先生对王女士的赠与行为违反公序良俗;王女士主张转账系正常往来,不应返还
关键词:夫妻共同财产、赠与无效、第三者返还
核心难点
难点一:赠与款项性质的认定。
王女士主张部分转账系借款或正常赠与,需要提供相应证据。陈女士需要提供反证,说明相关转账系基于不正当关系的赠与。
难点二:证据链的完整性。
需要提供相关证据,说明李先生与王女士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,以及部分赠与款项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专业破局
姚瑶律师代理本案。接受委托后,律师围绕案件事实开展了以下工作:
突破点一:梳理转账记录。
对李先生向王女士的微信转账、银行转账等记录进行了梳理,形成资金流向记录。
突破点二:梳理相关证据。
对李先生与王女士的微信聊天记录、通话记录等材料进行了梳理。
突破点三:回应对方抗辩。
针对王女士主张的“借款”或“正常赠与”的主张,说明相关转账发生在不正当关系存续期间,且王女士未提供借款凭证。
庭审提交材料:包括微信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、银行流水等。
案件结果
核心结果:法院确认部分赠与行为无效,判令王女士返还部分赠与款项。
具体判决:
赠与认定:确认李先生向王女士的部分赠与行为无效。
返还财产:判令王女士向陈女士返还部分赠与款项。
诉讼费用:案件受理费由王女士负担。
关键词:夫妻共同财产、赠与无效、第三者返还
法也说法
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行为无效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三条,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,该行为因违反公序良俗,依法应认定为无效。
原配妻子有权要求返还赠与款项。
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共有,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分权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,擅自处分共同财产,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。
证据收集是此类案件的关键。
当事人需重点收集三类材料:一是转账记录(微信、银行流水等),证明赠与行为及金额;二是亲密关系相关记录,说明赠与行为基于不正当关系;三是婚姻关系及财产来源证明,说明款项系夫妻共同财产。
免责声明
本文所涉案例为四川法也律师事务所代理的真实案件,各方信息均已进行化名处理。每个案件的具体事实、证据情况及法律适用均存在差异,本文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对任何案件结果的承诺或保证。如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,建议携带材料向专业律师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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